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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老實說有點笑不出來. 因為去玩回來又要補工作進度, 掉了兩次課, 現在有點跟不上... )
這個星期三剛好是七夕前夕, 也不知是否巧合, 單字也正好上到 tanabata (七夕). 老師便問女生情人節是想收到花呢? 還是折現五百元?
好極了, 居然只有兩個人說要收花. (包括我在內) 當然這有群眾選擇的心理陷阱作祟, 想舉手而不敢 (怕被笑不切實際) 的女生應該也為數不少.
如果是十年前, 我大概也會選五百元吧. 現在不選, 是因為五百元對我而言, 邊際效用已經遞減了. (五千元就考慮一下 )
然而站在男生的立場看, 要白白拿現金出來給女生, 不會覺得很奇怪嗎? 又不是拿家用給老婆. 雖然說平平要花錢, 與其給外人賺不如給自己人賺, 但還是覺得怪怪的.
所以比較合理的應該是, 省下這買花的錢, 拿去付情人節大餐 (或旅館? 小朋友不要學喔) 比較有可能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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